债务纠纷发生后,有很多解决方案,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只要及时、恰当地使用,就会事半功倍。然而,由于一些债权人经常拖延太长的谈判阶段,以免伤害和谐,他们失去了很多收回债务的机会。申请支付令是收回债务的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金钱、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无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可以交付给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15天内未偿还债务或者未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看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收回债务的最大好处是时间短,效果快。当然,债务人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