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应首先协商处理子女的监护权。如果协商一致,不损害子女的利益,可以按照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坚持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对于两岁以下的儿童,一般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只有母亲有以下情况:
(1)儿童不应与长期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如果孩子真的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孩子将被判给男人。此外,如果孩子已满8岁,离婚时双方需要就监护权发生争议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愿意和男人住在一起,男人愿意并有条件抚养,孩子也将由男人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