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和女人必须完全自愿结婚《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必要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并能证明,申请婚姻登记的双方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方便的完全自愿结婚方式,即直接面对婚姻双方的对话。
因此,《婚姻登记办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并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所需的情况。就婚姻本人而言,婚姻登记是行使婚姻个人权利的行为。一旦取得结婚证,申请人的夫妻关系就建立起来。这种与婚姻当事人个人权利不可分割的法律行为不能由非婚姻当事人代表。因此,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结婚,无论提出什么原因,都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婚姻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或者双方委托他人领取结婚证的,是无效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后,宣布婚姻无效,收回结婚证,并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过去,男人和女人在申请结婚证时不得不收取9元的费用,但现在因为费用已经取消,男人和女人实际上是免费的。婚姻登记与个人关系有关,因此不允许委托他人申请结婚证。当事人不能亲自去办理的,最终不能领取证书。
根据《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