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子女的监护权可以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候改变。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监护权所有权时,我们应该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的经济状况或家庭环境等因素。如果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孩子,不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改变孩子的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