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完全可以。但你必须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而不是以你自己的名义起诉。建议您在网上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的具体意见》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另行起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父母有能力支付的,应予以支持。
(1)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金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增加的。
3.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来确定。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一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4.定期支付抚养费,有条件的一次性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