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它支持在直接抚养子女或子女遇到困难时增加子女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原离婚协议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子女抚养费的要求;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或离婚判决,不妨碍直接抚养子女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双方应协商解决增加赡养费的请求。协商失败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的申请确实是有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的最后选择。这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法院离婚调解、离婚判决中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条款进行协商,也可以单独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