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后果赔偿,一般在数十万之间,交通事故,全责方不需要赔偿无责方的车辆损失费,虽然法律遵循完全赔偿的损害赔偿原则,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损害都应该得到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当事人要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损坏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所载物品损失、车辆救援费用;
(2)由于车辆丢失或无法修理,为购买交通事故时与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活动的车辆,因不能从事相应经营活动而造成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不能继续使用而产生的合理费用,通常是替代交通工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