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依法拆迁。房屋拆迁涉及的农民人数和补偿资金较多,安置时也存在基础位置。房屋水平、座椅方向和面积等问题,每个环节都涉及到群众的重要利益,对农民很敏感。如果拆迁户的房屋面积和补偿金额有轻微错误,农民将指责虐待、拒绝拆迁,甚至集体上访。因此,坚持依法拆迁是农村住房拆迁的正确选择。
2.实现合理性和灵活性的结合。在补偿价格方面,由于各拆迁项目的特殊性,拆迁政策的选择往往会带来两个具体的问题。一是补偿价格标准远低于实际交易价格或群众心理承受能力;二是补偿标准远高于群众心理要求。
3.注意工作的主动性。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拆迁房屋中经常发生冲突。因此,作为拆迁人,我们应始终把握拆迁环节的主动权。首先,在支付方式上,在签订协议后支付规定的补偿费,待房屋搬迁并经拆迁人验收合格后全部结算。
4.加强拆迁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对拆迁人员的经营和业务培训。拆迁前,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操作技能。广泛宣传拆迁政策,特别是做好解释工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