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的赔偿一般以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的文件为依据。未经医务部门批准,未经医院批准,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物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赔偿。
造成人身伤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从上述法律、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上看,医疗费的赔偿应以实际的医疗费用开支为据予以赔偿已十分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费用的赔偿也是根据实际所用医疗费用来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