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情节: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分别或者一吨以上不满五吨;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分别或者达到5吨以上或者25吨以下;
(三)国家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分别或者达到20吨以上或者100吨的;
(4)不符合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走私人数超过前款规定的标准;
(2)符合前款规定的标准,属于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3)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果特别严重。走私容器中的气体废物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综上所述,走私国家禁止的废物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而且会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只要走私的数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作为直接负责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对集团的主要分子加重处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