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破坏财产罪,是指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故意破坏公私财产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款;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破坏财产罪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些实际原因造成的。
犯罪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报复财产所有人,或者嫉妒或者其他类似的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破坏财产,损失财产是犯罪的目的。根据本条的规定,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的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是区分犯罪与非犯罪的界限。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为一般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欺诈、抢劫、抢劫、勒索、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谓严重情节,一般是指破坏或者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破坏或者损害公私财产的手段特别恶劣;出于人为灾难的动机。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的,必须达到大量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才能构成犯罪。所谓严重情节,是指严重损品损失严重,破坏手段特别恶劣;损坏急需物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卑鄙的动机试图给人们带来麻烦,等等。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的,情节较轻的,一般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16岁以上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损害财产罪是对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造成一定损害,侵犯他人财产权的。一旦发生这种行为,将根据刑法的内容进行处罚。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