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实施征地区综合地价工作计划》明确,哈尔滨市将通过实施征地区综合地价,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该计划明确规定,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个人的,应当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一折通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未落实安置费用或者社会保障措施的,不得强制征地;需要转入城市户口的被征地农民将及时办理城市户口,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将被纳入保障范围。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