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了解农村土地转让的相关问题。近年来,农村土地改革政策较多,但主要思想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属于农民或其他农业主体。
在此基础上,让我们来看看农村土地的分包和转让。分包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在一定条件下将其承包的土地承包给第三方,两者之间应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也应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承包人与第三方确定分包关系后,承包人与原发包人确定的义务权利关系保持不变。
转让是指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由第三方向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转让合同变更了承包人,原承包人与原发包人确定的义务权利关系完全结束,受让人与发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建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文》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