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用户支付各种补偿。
1.拆迁房屋补偿。
集体土地住宅拆迁补偿分为货币补偿、产权交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房屋交换和区域标准房屋交换三种方式。
拆迁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拆迁人还应当在过渡期间给予拆迁补贴和临时安置补贴。
2.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人应当取得生产经营营营业执照的房屋给予货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安装调试等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