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交警部门应当首先确定事故责任。交通强制保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应当在第三方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额部门,另一方应当根据责任确定情况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和另一方应当赔偿医疗费用、工作延误费用、住院护理费用、住院食品费用、交通费用。残疾鉴定后,根据残疾水平确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医疗费用和工作延误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用、工作延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食品补贴、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因增加生活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设备费、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
受害人死亡的,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丧葬费、住宿费、工作损失等合理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