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双方应当自觉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所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