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包括:
1.起诉,一般由女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
2.调解,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3.法庭审判、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判决前调解的,也可以调解。
4.调解不成的,法院作出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