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当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并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父母仍不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应当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裁定义务人先支付赡养费,以确保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如果义务人拒绝履行支付赡养费的判决,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除应支付的赡养费。法院确定子女的监护权,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的利益。如果你想争夺监护权,父母必须收集证据来证明他们的条件,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至于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如何获得这些证据,如果你不知道,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回答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