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1.只有一方有过错的,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按过错程度和事故的重要性共同分担。
3.各方无过错,均无责任。
4.一方故意,另一方不负责任。
5.从我国的司法目的和国情出发,法律规定,省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或标准,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当地交通事故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