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及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证明交通费用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为农村户籍,最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有固定收入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残疾证明;
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是近亲属的证明,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上述证据材料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增减,并根据民事诉状的数量提交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4.委托交通事故律师代理的,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签订委托书。在当代社会,一旦交通事故导致手腕骨折,就需要进行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9级到10级左右。鉴定完成后,由此产生的失业费用和医疗费用,由责任人按责任比例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