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可以慢慢偿还,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法院与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分期偿还。中国法律规定,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协议的,执行人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录在笔录中,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