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工作的农民误工费按无固定收入标准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证明其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同一或类似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固定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因医疗事故延误而损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作补贴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