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补偿按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12年。
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