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需订担保合同。
根据有关法律,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书面签订担保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证的主债权类型、金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方式;
(4)保证担保范围;
(五)保证期;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如果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的内容的,可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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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