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无期徒刑的初衷是无期徒刑。中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革,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和限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革、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
(3)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限制缓期执行死刑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