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重婚罪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
1.配偶与第三方同居的证据,这种同居关系是长期持续的;
2.配偶和第三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声称是夫妻,并得到周围人的认可,为大家所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