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种犯罪对象都涉及房地产,在定罪上可能会有混淆,要注意正确区分其界限。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侵权的对象是不同的。擅自出售。军事房地产转让罪侵犯军事房地产管理秩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售罪侵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国有土地管理秩序非法低价出让。
2.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不同的。擅自出售。军事房地产转让罪的对象是军事房地产,表现为出售。军事房地产转让的产权关系,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罪的对象是一般土地,表现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非法低价出让的,表现为非法低价出让。
3.不同的犯罪主体。擅自出售。军事房地产转让罪的主体是士兵,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罪的主体是普通公民,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情况,涉及军事房地产的具体认定,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进行合法处理,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具体的构成要素进行认定和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