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走私香烟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货物罪,依照法律规定,走私货物、货物逃税或者一年内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走私的,构成犯罪。逃税较大的标准一般在1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以外的货物,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走私货物、偷逃应纳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后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应纳税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走私货物、偷逃应纳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偷逃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3)走私货物、偷逃应纳税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多次走私未处理的,依照累计走私货物的,处以逃应纳税额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订)第三十七条走私烟草专卖品,构成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走私烟草专卖品,数额不大,不构成走私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