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残疾水平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的人均净收入标准,自残疾确定之日起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的性质是确定残疾赔偿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确定残疾赔偿的性质是指因残疾减少或生活来源损失而给予的财产损害赔偿,否偿,否定了《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解释》的定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确认了残疾赔偿的性质,明确规定残疾赔偿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识别标准:工伤发生后,治疗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自我照顾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根本不能照顾自己。大多数生活不能照顾自己,也不能照顾自己。
3.残疾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是中国残疾等级的鉴定标准令出多门。公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残疾程度评定一般适用于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4.残疾赔偿的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60岁以下人员)=残疾等级(1级按100%计算,II级减少10%,其他按此类推)X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年;(2)残疾赔偿(60岁以上人员)=残疾等级(1级按100%计算,II级减少10%,其他按此类推)X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年增加年龄);(3)残疾赔偿(75岁以上人员)=残疾等级(1级按100%计算,I级减少10%,其他等等)X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净收入X5年。当然,如果《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受害人因残疾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残疾水平较轻,但职业损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残疾赔偿可以按照规定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