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收入: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工作损失赔偿。至于受害者是否能负担得起,这是实施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
2.1受害人能够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无法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定型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去年类似行业员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似行业的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行业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不同于民诉法上的被诉法院所在地)。
(在实践中,一般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引用统计部门)为基础,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第18条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