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延误费用根据受害人的工作延误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工作延误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残而继续工作延误,工作延误时间可以计算到固定残疾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工作延误费用。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同一或类似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本规定,工作延误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工作延误费用赔偿金额=工作延误收入(天/月/年)×工作延误时间,
①确定失业收入。由于受害者的工作条件不同,收入的确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如何确定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如何确定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
②确定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而继续误工,则可将误工时间计算固定残疾日前一天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