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证明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上一年河北省同一或类似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公式:工作损失赔偿金额=工作损失收入(元月)×工作损失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上一年法院所在地类似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