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赔偿标准为50%,但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案件的实际情况调整赔偿比例。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自己的强制保险赔偿对方。强制保险赔偿不足的,对方赔偿50%以上,自行承担50%。如果双方都有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50%的机动车损失由另一方赔偿,另外50%由自己承担。如果有保险,保险公司将赔偿。机动车一方应首先通过强制交通保险赔偿另一方,其中超过50%应分别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