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确保自身安全,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和过往车辆的安全,避免连锁事故。
2.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符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的,可以撤离现场,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如果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门处理,应立即报警,并在交警到达现场后出示驾照。驾驶车辆的驾驶证和保险证。
交警到来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打开双跳灯(又称双闪灯,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
2.如果你有拍照的手机,你必须先拍照,然后拍两辆车。标志线,尽量一眼就能看到实际情况。如果你没有拍照的手机,找一条粉笔画线,画下车的轮廓。如果没有工具可以记录功能,事故责任判断没有问题,你可以撤离现场。
3.打110报警,说明地点,交警会问你能不能移动车辆,能不能移动就撤离现场。
4.疏散事故现场,即离开高速通道。
5.与对方司机交谈,写下车牌.车型.车辆单位。
6.警察到达后,将分为两种情况: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负全部责任。然后警方会告诉负责人联系他们的保险公司报告案件,让保险公司来看现场,打开双重事故责任表,让双方填写详细信息并签字,双方清单,警察会离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