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不能协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权利保护工资。
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确定劳动关系的,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名册),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言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