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事故发生后,人和车都逃离了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员逃离事故现场。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违法行为。情节非常严重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通常被称为终身禁止驾驶。因逃逸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依照刑法规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新的法律加强了对交通事故和逃逸的处罚。在这里,我还提醒大多数司机朋友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救援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不要选择逃跑,逃跑一段时间,不能逃跑一辈子,最终不能逃脱法律制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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