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预付医疗费用,再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等赔偿;
2.参加保险的,可先将相关手续和交警处理意见拿到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
3.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解决伤者的医疗费用问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治疗。事故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救援费用;救援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事故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预付部分或者全部救援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人未支付医疗费用,家属不能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由强制保险保险公司预付责任限额,超出责任限额范围,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预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提前支付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可以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提前支付车祸的医疗费用,将来可以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并向肇事者追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需要救治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以费用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已参加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未参加交强险的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