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工伤的话公司没有赔偿义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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