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需要。离婚冷静期尚未实施。离婚冷静期只是草案中的一项新规定,尚未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正式实施。根据新规定,经双方同意,人民法院可以设立不超过三个月的冷静期。协议离婚的,设立一个月的冷静期。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有关规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庭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经双方同意,人民法院可以设定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家庭调查、心理咨询等工作。冷静期结束后,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双方。
第八百五十四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申请。前款规定期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