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和分包是两个既相似又不同的概念。同样两者都是由第三方完成的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或全部工作。区别主要体现在:
1.在分包过程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转包人与转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经发包人同意,法律允许,法律禁止分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见《合同法》第272条、《招标投标法》第48条、《建筑法》第24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