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观方面。
(1)枪支、弹药、危险品必须非法携带;
(2)必须是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
(3)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严重。
2.主观上,一定是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知道自己携带了枪支、弹药和危险品。
3.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安全。本罪为结果犯,必须严重构成本罪。
4.本罪的犯罪主体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