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不仅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而且由于暴力。抵制应纳税款的威胁,必然会侵犯税务人员执行税务职务活动的个人权利。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纳税款和依法纳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是除关税外的国内税。这些税务人员也仅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不同于走私罪的重要标志。妨碍公务罪和其他犯罪。
2.客观要素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的方式拒绝纳税。
(1)抗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收法规主要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不违反税收法规的,不构成抗税罪的。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使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的,虽然客观上使他人拒绝纳税,但其行为不违反税收法规,不能以抗税罪处罚。
(2)抗税罪表现为暴力。威胁方法拒绝纳税的行为。这是抗税罪和逃税罪之间的根本区别。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攻击他人身体或使用其他暴力手段,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足以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所谓胁迫,是指犯罪分子对他人的威胁。恐吓,实现精神强迫。使他人无法抗拒的手段。如果你用凶器威胁,你威胁要报复。揭露隐私,破坏声誉。伤害亲属和其他威胁。根据本文,只要行为人实施暴力。以威胁方式拒绝纳税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当然,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情节明显且危害不大,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行为人拒绝纳税,则不能以上述暴力为借口实施。威胁方法不能实施,但不能以各种理由实施。
3.本罪的主体是依法承担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是,从本条的立法精神、抗税罪与逃税罪的联系来看。抗税罪的主体应当与逃税罪的主体相同,包括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单位犯本罪的,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
4.主观要素的犯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表现为故意抵制纳税,并通过使用暴力、威胁和公开拒绝纳税。非法利润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主观的故意和非法利润的目的。不构成抗税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