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文物管理制度。国家文物管理制度主要是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文物保护法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文物。水和海遗留的所有文物都属于国家。古代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机关。军队。国家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收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文物只能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

对于以盈利为目的转售国家禁止的文物,必然会影响国家对文物的管理,损害中国文化行政部门的声誉,扰乱文物市场和正常的文物收购秩序。因此,本法规定转售文物为犯罪。本罪的对象是国家禁止的文物。所谓国家禁止的文物,是指受国家保护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禁止经营的文物。

2.客观要素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转售国家禁止的文物。情节严重的,所谓转售,是指以盈利为目的出售。行为人只能转售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如果转售不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则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但也要求具有严重情节的要素。

根据司法实践,所谓严重情节,是指转售三级文物,非法利润大,非法经营大,或者多次转售三级以下文物。转售二级文物。转售一级文物的,非法利润巨大。非法经营的数额巨大。或者转售稀世国宝等,情节特别严重。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素犯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以盈利为目的。行为人没有故意心理不构成犯罪,但也必须同时有盈利的目的,才能构成犯罪。对于那些既没有盈利目的,也没有行使目的,而且纯粹是因为个人兴趣,而不是犯罪。此外,对于不知道禁止销售的文物,也不是犯罪。

综上所述,文物转售完全违反了国家文物管理制度,也会造成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只要条件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根据转售数量判决,使违法者受到相应的处罚。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倒卖文物罪】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