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杀人罪处罚,也不合并抢劫、故意杀人罪,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如果被害人因复仇或其他个人目的而被杀,那么如果他借此机会拿走了他的财产,他将不会因抢劫罪而受到惩罚。因为行为人的谋杀不是直接获得财产的手段,而是为了复仇或其他个人目的,非法占有财产的意图是在谋杀后产生的,因此构成两种独立的犯罪,即故意杀人和盗窃,并处以多种罪行。
3.抢劫完成后,行为人为杀害被害人的,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4.抢劫杀人与图财杀人的区别。主要区别在于:抢劫杀人是指犯罪人通过杀人手段当场取得动产,而图财杀人是指被害人的动产或房地产在杀人后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占用。故意杀人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即使犯罪人故意杀害他人,即使没有造成受害人死亡,也应当按照既遂确定。法院对故意杀人罪的处罚也非常严重。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期徒刑或者死刑将被判处死刑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