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起诉或者未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受害人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对另一方的车辆进行全面保存和扣押,以确保未来的实施。特别是那些受伤严重,需要住院一段时间或手术的人。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查封车辆。
(4)如果法院开庭,可能构成伤残鉴定,应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5)鉴定结果出来后,或治疗基本结束后,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6)受害人申请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