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遇到交通事故并为受害者承担全部责任时,你真的可以放弃对肇事者的责任。但无论如何,交通事故应按照规范的程序妥善处理,无论是肇事者还是受害者,都不应害怕、害怕或逃避事故,因为肇事者应受到应有的制裁,受害者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