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治疗结束后,应当在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残疾评估。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残疾评估申请后30日内对残疾评估进行评估。当事人不接受残疾评估的,可以在收到评估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估。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评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的决定。在交通事故残疾评估中,有许多地方需要当事人的注意和理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