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好不要私下。事故发生后,肇事者的心态是尽快结案,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但是,很难准确估计受伤的治疗费用,如果有后遗症,则更难估计。记住,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法机关不能帮助您追偿,保险公司也不能解决索赔。一些心脏危险的人会设置这样一个陷阱:首先同意私人。当双方付款后,一方认为没有提前离开,另一方以对方逃跑为由报警,或威胁勒索费用。
2.不能使用快速处理程序。涉及伤人的交通事故不适用于快速处理程序。
3.如果伤者需要转院,他们必须有转院证明。一旦伤者住院,如果需要转院,必须要求伤者取得转院证明。如果没有医院转院证明,保险公司将拒绝索赔第二家医院的治疗费用。
4.记录供应应冷静,实事求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将向双方记录供应情况。回答问题时,冷静下来,实事求是。交警可能会问:你的速度?你第一次看到双方之间的距离吗?你采取了什么措施(如果你刹车了吗?你的车接触到对方的车的哪些部位?对方落地后倒在你的车上的哪个位置?你采取了什么救援措施?
5.预付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必须取得医院发票或收据,否则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6.赔偿费用是标准的。可能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工作损失费用、住院食品补贴、残疾赔偿、残疾辅助设备费用等,但这些费用有相应的标准,最终保险公司将在标准内支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