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中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如:财务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2)财务会计资料证据,即诉讼主体已将财务会计资料计资料的证据材料。
(3)与评估事项有关的检查和检查记录。司法会计鉴定是指依法取得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利用会计原则和方法,通过检查、计算、验证、监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财务状况,通过解决诉讼中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获得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作为诉讼证据,以达到查明财务会计事实的目的。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是诉讼中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与其他司法鉴定一样,司法会计鉴定需要通过检验材料获取鉴定和判断专业性所需的信息。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