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安全。
2.客观要素在交通活动中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可以看出,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四个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处罚的法律基础。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规行为造成,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虽有违规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时间上无后续关系,不构成犯罪。
(4)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必须发生在起点站。码头。机场准备将载人装载到终点站。码头。机场乘客离开了。在货物卸载的整个交通活动过程中。刑法修正案8在交通事故犯罪后增加危险驾驶犯罪,危险驾驶犯罪为危险犯罪,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争。或者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事故犯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严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3.主要要素一般为主体,即凡年满1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本罪的主观要素是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